雙主修的申請
ⓞ 雙主修申請資格: 學生須修畢第一學年課程
ⓞ 申請期限: 每年 9 月 (依當學年公告為主)
ⓞ 申請流程:線上申請,最後由教務處註課組通知申請結果。
ⓞ 小提醒:
【應修科目學分】
(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)+(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)= 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(扣除可抵免學分)。
【延長修業期限】
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,若已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,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,以修畢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。如仍未能修畢,則以本學系畢業。
【如何取消申請】
須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記申請放棄,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!(影響畢業學分計算)
取消申請後,若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,已達輔系規定者,可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並得核給輔系資格。
若未符輔系資格,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,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,其學分並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。
輔系的申請
ⓞ 輔系申請資格:各學系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修習
ⓞ 申請期限:約每年 9 月 (依當學年公告為主)
ⓞ 申請流程:線上申請,最後由教務處註課組通知申請結果。
ⓞ 小提醒:
【應修科目學分】
依照各系組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,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(門)必修科目。
輔系學分應於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 ,如有科目相同時,免予重修,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。
【延長修業期限】
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。
【如何取消申請】
須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記申請放棄,以免無法順利畢業喔!(影響畢業學分計算)。
